博物館藏品保存環境試行規范 前 言 影響博物館藏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是自然損毀和人為破壞。為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文物工作方針,落實《文物保護法》關于館藏文物保護的規定,有效地降低和防止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對博物館藏品的危害,確保文物的安全,特制定本規范。 GA27-2002 《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 文化部 《文物藏品定級標準》 表1 博物館藏品保存環境溫度、相對濕度標準 | |||
材質 | 藏品類性 | 溫度(℃) | 相對濕度(%) |
青銅器、鐵器、金銀器、金屬幣 | 20 | 0-40 | |
金屬 | 錫器、鉛器 | 25 | 0-40 |
琺瑯器、搪瓷器 | 20 | 40-50 | |
陶器、陶俑、唐三彩、紫砂器、磚瓦 | 20 | 40-50 | |
硅酸鹽 | 瓷器 | 20 | 40-50 |
玻璃器 | 20 | 0-40 | |
石器、碑刻、石雕、石硯、畫像石、巖畫、玉器、寶石 | 20 | 40-50 | |
巖石 | 古生物化石、巖礦標本 | 20 | 40-50 |
彩繪泥塑、壁畫 | 20 | 40-50 | |
紙張、文獻、經卷、書法、國畫、書籍、拓片、郵票 | 20 | 50-60 | |
絲毛棉麻紡織品、織繡、服裝、帛書、唐卡、油畫 | 20 | 50-60 | |
漆器、木器、木雕、竹器、藤器、家具、版畫 | 20 | 50-60 | |
動植物 | 象牙制品、甲骨制品、角制器、貝殼制品 | 20 | 50-60 |
材料 | 皮革、皮毛 | 5 | 50-60 |
動物標本、植物標本 | 20 | 50-60 | |
其他 | 黑白照片及膠片 | 15 | 40-50 |
彩色照片及膠片 | 0 | 40-50 | |
環境相對濕度日波動值不得大于5% | |||
環境溫度日較差不得高于2-5℃ | |||
表2 博物館藏品存放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 |||
污染物 | 一級標準 | ||
日平均濃度限值(mg/m3) | |||
二氧化硫 | 0.05 | ||
二氧化氮 | 0.08 | ||
一氧化碳 | 4 | ||
臭氧 | 0.12(1小時平均濃度限值) | ||
可吸入顆粒物 | 0.12 | ||
表3 博物館藏品存放環境建筑材料污染物濃度限值 | |||
污染物 | 最高允許濃度限值(mg/m3) | ||
甲醛 | ≤0.08 | ||
苯 | ≤0.09 | ||
氨 | ≤0.2 | ||
氡 | ≤200 BQ/m3 | ||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 ≤0.5 | ||
表4 博物館藏品保存環境光照水平標準 | |||
藏品類性 | 照度標準(勒克斯) | ||
對光特別敏感的藏品有:絲毛棉麻等紡織品、織繡品、中國畫、水彩畫、水粉畫、水墨畫、版畫、素描和書法、拓片、手稿、文獻、書籍、郵票、圖片、相片等紙制藏品:壁畫、彩繪泥塑、彩繪陶瓷、染色皮革、各種動植物標本等 | ≤50 | ||
對光敏感的藏品有:油畫、蛋青畫、不染色的皮革、角制品、骨制品、象牙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 ≤100 | ||
對光不敏感的藏品有:青銅器、鐵器、金銀器、兵器、古錢幣等金屬制品:石器、畫像石、碑刻、硯臺、化石、印章等石材制品:陶器、唐三彩、瓷器、玻璃器等硅酸鹽制品:珠寶、翠鉆等寶玉石制品:搪瓷器、琺瑯器和各種巖礦標本 | ≤300 |
5. 安全技術防范條件
5.1 藏品保存場所風險等級的確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設置按(公安部GA27?2002)《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執行。
5.2 藏品保存場所的安全防范工程的設計按(GB/T16571?1996)《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執行。
6 消防技術防范條件
6.1 藏品保存場所的消防按(GB50222)《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執行。
6.2 藏品保存場所的固定裝修應選用非燃燒體或阻燃材料。
6.3 藏品庫房的防火分區面積,單層建筑不得大于1500?:多層建筑物建筑高度不超過24m時,不得大于1000?;建筑物高度超過24m時,不得大于700?。同一防火分區內的隔間面積不得大于500?。地下藏品庫防火分區不得大于300?,陳列室的防火分區面積不得大于2500?,同一防火分區內的隔間面積不得大于1000?。
6.4 藏品庫房、陳列室建筑的隔墻為非燃燒體。防火分區內的隔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小時的隔墻和甲級防火門分隔。
6.5 避雷措施達到第二類防雷建筑之防雷要求。
6.6 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系統與安防系統應獨立設置,并通過設備接口建立通訊網絡。
6.7 設立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包括:防排煙系統;防火卷簾和防火門:電梯應急控制;應急照明和電源控制;專用通訊和廣播系統;消防栓及自動氣體滅火系統等,并應在消防控制室按程序統一控制。
6.8 每個防火分區應至少設置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區內的任何位置,到最鄰近的一個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距離,不應大于30m。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易操作的部位,當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高度宜在1.3?1.5m,且有明顯標志。
6.9 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10 藏品庫房、圖書資料庫,均應設置氣體滅火系統。
6.11 博物館的消防供水系統由消防栓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組成,應覆蓋博物館建筑的各區域,保證水源供給和設備運轉正常。依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193?93)的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和室內外消防栓。室外消防栓沿博物館建筑物均勻布置,距建筑物外墻距離不小于5m,不大于40m。在博物館陳列室、走廊、樓梯等處合理布置消防栓,消防栓的間距應保證同層任何部位有兩個消防栓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
6.12 應依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96)的規定,進行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該系統的水源、消防水泵、管網、噴頭、報警閥、水力警鈴等設備性能和使用條件均應符合有關技術要求,隨時處于準工作狀態。
6.13 氣體滅火系統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人員安全疏散應設施配套齊備,形成完整的防護系統。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應依據《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3?97)的規定進行。
7 藏品保存場所的環境監控
7.1 應建立藏品保護管理信息系統。主要包括數據庫、通用網絡平臺、局域網絡系統。
7.2 應建立自動監測、調控系統或嚴格的定期監測制度,對庫房、陳列室的溫濕度、空氣污染物濃度進行即時或定期監控。
7.3 藏品保存環境的監測布點要科學合理,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陳列室開放期間應對溫濕度、粉塵、空氣污染物濃度進行每日2次以上的監測。
7.4應建立藏品保存環境綜合網絡平臺,對藏品的信息、保存環境監測、安防和消防系統實行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