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全國
頒發字號:GB/T16571—1996
實施日期:1997-05-01
頒發日期:1996-10-23
發文機關:國家技術監督局
正 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16571—1996
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國家技術監督局1996—10—23批準 1997—05—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的設計要求,是設計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工程的技術依據。
本標準適用于文物系統博物館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商店、考古研究所和其他收集文物標本的場所。工藝美術、檔案館。等可參照使用。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0408.1—89 入侵探測器通用技術條件
GB 12663—90 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GA 25—92 防盜安全門
GA 27—92 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一級防護目標G19s one Protection object
確定為一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一級防護目標,用F1表示。
3.2 二級防護目標 cIasstwo protection object
確定為二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二級防護目標,用52表示。
3.3 三級防護目標 c1ass three protection obJect
確定為三級風險的文物和部位為三級防護目標,用F3表示。
3.4監視區surveiHance area
室外周界報警或周界柵欄所組成的警戒線與防護區邊界之間所覆蓋的區域!
3.5防護區tection area
允許公眾出入的防護目標所在地域。
3.6禁區
貯存、保管防護目標的庫房、保險柜、修復室和其他不允許公眾出入的區域。
3.7縱深防護體系
設有監視區、防護區和禁區的防護體系。
4現場勘察
4.1 勘察內容
現場勘察是進行工程技術設計的基礎,勘察內容與要求如下:
a)按照GA27第3章的有關條款,根據用戶對房屋的使用安排和藏品情況,確定一級防護目標、二級防護目標和三級防護目標的具體區域和位置;
b)在防護區域內,一般以房屋建筑的分隔作為分防護區域的邊界。分防護區域內含有幾種不同級別的防護目標時,應按照GA27第3章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也可在分防護區域內,針對不同級別的防護目標設立不同級別的防護段;
c)勘察確定禁區的邊界,庫房內部要按照防護要求,勘察實體防護屏障安裝位置;
d)勘察確定文物保護單位監視區邊界,測量周界長度,確定周界大門的位置和數量,記錄四周交通和房屋狀態,根據實際地形、地物提出周界警戒線的基本防護形式,以作為周界報警設、計的依據之一。
e)勘察確定防護區域的邊界,防護區域的邊界應與室外警戒周界保持一定距離,所有分防護區域都應劃在防護區域邊界內。防護邊界需要設置周界報警或周界實體屏障時,要對設置置進行實地勘察,作為周界報警或周界屏障的設計依據;.
f)勘察確定監視區、防護區、禁區的所有出入口的位置、門洞尺寸、用途、數量、重要程度并要進行記錄,以此作為選擇:出入口控制方式的基本依據;
g)勘察防護區域內的所有窗戶,包括天窗,并標注其外形尺寸,作為防盜窗柵的設計依據;
h)勘察確定攝像機的安裝位置,要進行現場模擬試驗;一天的光照度變化和夜間可能提供的光照度情況要進行記錄,監視范圍和圖像質量應符合9.3.6條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
2)對防護目標部位,應測量其附近產生的有規律性的電磁波輻射強度,對無線電干擾強度高的區域要進行記錄,以作為系統抗干擾設計時的參考;
j)調查一年中室外最高溫度、濕度、風、雨、霧、雷電和最低溫度變化情況及持續時間(以當地氣象資料為準),以作為室外入侵探測監視系統設計時的依據之一
k)各種探測裝置的安裝位置,要進行實地勘測,進行現場模擬試驗,符合探測范圍要求,方可作為預定安裝位置,對安裝高度、出線口的基本位置應標記在平面圖上
i)勘察確定通風管道、暖氣裝置及其他熱源的分布情況。
4.2勘察記錄
4.2.1勘察后,要按比例繪制以下工程圖表(圖上標明有關尺寸):
a) 周界監視區域、防護區域和禁區劃分平面圖
b) 出入口、窗的位置行下通道的走向平面圖。
C)攝像機、探測器、報警照明燈等各種器材的擬安裝位置平面圖
D)管線走向、出線口平面圖
E)中心控制室平面布置圖以及控制室管線進出位置圖
F)防護區域內展柜位置或陳列位置平面布置圖
G)光照度變化、電磁波輻射強度數據表
H)總體平面圖。
4.2.2勘察后應填寫表1
4.2.3 勘察記錄應作為正式技術文件存檔,并有甲、乙方技術負責人簽字。
5工程設計原則
5.1 防護體系
文物安全防范工程應優先選擇縱深防護體系,由于外界環境條件和資金限制不能采用縱深防護措施時,F1應為局部縱深防護體系。
5.2 防范功能
文物安全防范系統工程應具備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功能,其防范能力應與設計任務書的約定相一致。
5.3 傳輸
傳輸系統一般宜自敷專線傳輸報警信息,并配以必要的有線、無線轉接裝置,形成以有線傳輸為主,無線傳輸為輔的報警傳輸系統。
5.4冗余性
系統設計要有用戶認可的冗余性,以利于系統擴展時對功能和容量的要求,區域探測技術應不少于2~3種。
5.5盲區要求
在防護區域內,入侵探測器盲區邊緣與防護目標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5.6 燈光照度
監視區應設置周界裝置,警戒線需要燈光照明時,兩燈之間距地面高度1m處的最低燈光照度,應在20~401x范圍內。
5.7 禁區
禁區—般沒置出入口控制裝置,中心控制室一般設在禁區內。
5.8 抗雷電
室外探測、傳輸系統應考慮有適應當地具體條件的抗雷電干擾措施和在自然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5.9 布線
5.9.1 系統布線時,一般應采用金屬管、硬質塑料管或塑料線槽進行保護。
5.9.2 導線敷設后,應認證對線,并加上識別標記,每個回路導線對地絕緣電阻值不小于20MΩ。
5.9.3塑料導管和線纜均應阻燃。
5.10 接地
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中心控制室設專用接地干線,與防雷地線的距離不小于5m。專用接地干線應使用銅芯絕緣電線或電,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Ω。
5.11 安全性
工程選用的器材應符合GBl0408.1中5.8和GBl2663中6.8要求。
5.12 防護措施
以下所列的各種方式,均可視為一種安全防范措施,也可看作是一道防線。
周界報警柵欄;
玻璃破碎報警裝置組成的窗警戒系統;
封閉的房間內安裝次聲波或超聲波探測系統;
通道安裝的壓力探測系統;
對目標進行監控的電視監控系統;
視頻報警系統;
控制空間某一區域的入侵移動探測系統;
埋人式地音探測系統;
埋入式泄漏電纜探測系統;
室內報警照相聯動系統;
固定或移動式緊急報警系統;
自動撥號電話傳輸報警系統;
防彈、防盜玻璃展柜;
組合式文物保險柜、防盜保險柜;
防盜安全門、柵窗;
隔離水泥磚墻;
可移動實體防護屏障;
強光照明系統;
警戒器械;
哨兵、警衛;
其他措施。